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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发布人:党建工作室  点击量:

各党支部:
        中共山东华宇工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是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由校党委直接领导的培训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机构;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定于6月1日举办第十四期业余党校培训班开班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培训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的认识,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确立共产党人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培训班学员的基本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班学员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关心党和国家的发展,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
        2.思想端正,政治性强;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刻苦学习;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必须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按照各党支部统计的申请入党的人数和各支部在校师生数的加权平均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如下:
 

支部名称 分配名额
(人)
支部名称 分配名额
(人)
经济管理学院 36     建筑工程学院 10
设计与艺术学院 22 电气工程学院 24
汽车工程学院 12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0
机械工程学院 16 学生工作处 4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9 机关一 3
基础部 6+3(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机关二 1
 

        三、注意事项
        1.各支部选拔学员,坚持群众路线,实行自下而上的选拔原则,先由班级推荐,后交支部讨论决定,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无私。
        2.各支部在接到通知起,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及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推选工作,将参加学习的学员按照“党支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号、班级、是否为团员、备注”十项统计制表,并在备注中确定本支部学习小组组长。请于6月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将推荐人员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学校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ydw3787@sina.com。
 
 

   中共山东华宇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