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即迎接党的十八大来临之际,在全院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各基层党支部中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各支部的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院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委员中评选。
二、名额分配
学院共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按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10%分配,共计22名。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到各党支部评选推荐。具体分配如下:
机械系党支部3名 电气系党支部1名
计算机系党支部2名 实训中心党支部2名
基础部党支部2名 培训中心党支部2名
经管系党支部3名 建工系党支部2名
汽车系党支部1名 学生处党支部1名
机关党支部3名
三、评选条件
按照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第四册578-579页《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内容规定,并达到以下几个条件: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推荐2个,最后由院党委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党龄和来学院的时间均要在1年以上(包括1年)。
(3)凡是组织关系不在学院,以及不在我院交纳党费的均不作为此次评优对象。
(4)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5)优秀党务工作者除符合上述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须热爱党务工作,在党建工作方面有创新精神,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并努力做到“五个强”,一是党性观念强。二是能力素质强。三是创新意识强。四是工作作风强。五是自律意识强。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召开支委会对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和评选工作做出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工作;评选工作要与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通过开展评选工作促进党支部建设。
(2)注重实效,搞好评议。党员在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要按照党员标准,对照检查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全局意识。
(3)把握条件、坚持标准。各党支部在评选中,要广泛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特别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同志,要好中选优。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我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学院科学发展进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时间要求。各支部请于5月21日之前将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上报党委办公室。纸质版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后统一报1#楼304室。联系电话:2551620(1620)。
中共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