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组〔2017〕50号)和《关于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方案》(德经开组〔2017〕8号)要求,现就开展4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4月13日下午。
二、参加范围:党员活动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全体党员参加,视情况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支部活动。
三、活动主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落实党员义务。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2.集中学习《德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
3.集中学习《鄂宏达同志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集中学习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
五、加强督导:
(一)认真抓好首次活动日。本次党员活动日为首次组织举办,为此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务必认真对待、务求实效,特别是要把第一次活动设计好、组织好,指导责任要具体到人,提前让全体党员做好准备,真正让党员看到效果、增强信心,实现良好开局。
(二)学校党委成员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每名党员都参与进来。
(三)请各党支部请将组织党员活动的人员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于4月14日前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刘志菁,联系电话:2551620,邮箱:hydw3787@sina.com
中共山东华宇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